昆明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学金评选总则
一、 评选方式
1. 学业奖学金
(1)研究生一年级:新生奖学金按录取总成绩给予评定,对第一志愿的研究生按录取总成绩乘以1.05系数后参与专业排名;推免录取的研究生直接按照一等奖学金评选;如出现分数相同者,则初试成绩高者为荣誉获得者,奖金则分数相同者均分。
(2)研究生二年级:按课程成绩和综合加分(包括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科研项目、社会实践活动等)排名,占比如下:课程加权成绩占比50%,综合加分占比50%。
(3)研究生三年级:按照综合加分进行评选。
2. 国省奖
国省奖按照综合加分进行评选;研究生一年级不允许参评国省奖。学业奖学金申请所用材料可重复用在国省奖的申请中。
二、奖学金加分类别及标准
1. 科研论文申报
1.1可加全分情况
在学术论文数据库公开可查的论文、学生为一作或导师一作学生二作的文章可加分,若多名学生为共同一作,只认定排名第一的同学加分。
文章所发表的期刊根据《昆明理工大学关于调整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自科类)的通知》可分类为A、B、C和D类,具体划分见附件4,不同类别文章具体加分见附件1;
1.2不可加全分情况
在学术论文数据库不可查但是有接收邮件或缴费证明,加该等级分数的一半;并写保证书(本人签字+导师签字)承诺本人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一作本人二作撰写的文章已被接收,若后续因故文章未被发表,研究生应承担相应责任,取消研究生三年评奖资格,并追回奖金;
1.3 SCI高被引论文、SCI热点论文及期刊的影响因子超过15都在原来的加分基础上再加3分;
1.4会议论文不加分;
1.5文章第一单位需为昆明理工大学,所有申报的文章均需要提供分类证明,若为SCI类文章则需另外提供期刊SCI收录及分区证明。如加分标准符合1.3所属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 知识产权申报
2.1授权实用新型、授权发明、受理发明;学生为一作或导师一作学生二作可加分,具体加分参考附件1;
2.2知识产权已公开的需提供有申请人为昆明理工大学、发明人为本人姓名的权利要求书第一页;
2.3未公开的需本人写保证书(本人签字+导师签字)承诺专利已受理,并由公司出具证明,若后续专利未公开,研究生应承担相应责任,取消研究生三年评奖资格,并追回奖金。
3. 科研项目申报
3.1仅由学生本人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科研项目可加分(项目类别认定及加分标准参考附件1);
3.2 昆明理工大学分析测试基金不加分。
4. 科研专著申报
参编书目需为食品专业教材(主要用于各个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教科书),并在扉页明确章节内容的编写分配,独立撰写1万字以上,加分标准参考附件1。
5. 专项条件及注册资格证书申报
5.1英语四、六级(≥ 425分)和计算机三级、四级,托福(> 90分)和雅思(> 6分)的使用不分顺序,但评奖过程中只可使用一次,若没有评选上,则第二学年评奖可继续使用;具体加分详见附件1;
5.2其余证书一律不加分。
6. 竞赛类申报
6.1昆明理工大学认定的对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有重大影响的6个项目和较大影响的13个竞赛项目(13+6具体项目详见附件2),为国家级学科竞赛;
6.2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各系认定的对学院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有较大影响的竞赛项目为国家级学科竞赛,各二级学科限一项,具体如下:
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校级奖项按地厅级加分;
获得优秀奖、鼓励奖、参与奖等无名次奖项均不加分;
6.3 竞赛总加分详见附件1;学科竞赛团体奖中个人的加分标准,由指导教师根据成员在团队中的贡献度确定;学科竞赛的个人加分标准需在确定获奖后14天内上交由指导教师确定的小组成员加分情况表(未按照规定时间上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加分),纸质版交由辅导员及研究生学业培养分管领导,电子版交到辅导员邮箱,后续奖学金评定按此表加分,不允许进行二次改动。
7. 社会实践申报
7.1 社会实践包括除13+6外的其他竞赛加分及学生干部加分;社会实践活动累计加分不得超过4分。
7.2学生干部加分为基础分加民主评议分;研会分会主席、支部书记、班长、助管加1.5分;其它职务加1分;民主评议分为优秀、良好两个等级,获评优秀则在原来的基础分上再加2分,获评良好在基础分上加1分,其中优秀的比例为25%;具体加分及民主评议表见附件3。
8. 荣誉称号申报
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校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加1分,限填报一项。
三、研究生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说明
1.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及考试作弊者;
2. 理论课程考试不合格者(二年级不参评奖学金);
3. 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实的;
4. 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及住宿费者;
5. 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不得参评当年奖学金;
6. 我在校园中请假报备、日检日报等行为屡次不规范者;
7. 学校和学院认定的其它情形。
本办法其他未尽事宜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初评委会负责解释。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18日